安徽农商行招聘网www.ahnshzp.com将2020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法律常识106发布如下:
1.村民周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房屋建房证。但在周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周某建房与所在村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周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周某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周某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周某欲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周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B.如果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维持乡人民政府的拆除建房的处理决定,乡人民政府应赔偿周某因拆房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C.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可以对周某和乡人民政府间的行政赔偿纠纷进行调解
D.人民法院审理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时不能调解
安徽农商行解析:ABCD。乡政府的拆除建筑物的处理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且乡政府的前后截然相反的两行为给周某造成财产上的侵害,相对人可以提出赔偿请求;行政诉讼不适于调解,但赔偿部分可以由法院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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