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网!立即登录 - 注册新账号 - 设为首页 - 关注微信

2022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法律常识(55)

时间2021-08-19来源:未知点击:

安徽农商行考试www.ahnshzp.com将2022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55)发布如下: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不得作为保证人的是:

A.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学校 B.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医院

C.不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D.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答案】D。安徽农商行考试解析:《担保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担保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本题答案选D。

2022银行/安徽农商行笔试课程

安徽农商行考试交流群:529852728

咨询QQ:1927004227

安徽农商行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