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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法律常识(94)

时间2021-10-20来源:未知点击:

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www.ahnshzp.com将2022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94)发布如下: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层次规则的叙述,错误的是:

A.制定主体地位高的法的效力高于制定主体地位低的法

B.后制定的法优于调整同一领域和同类关系的以前制定的法

C.新法优于旧法

D.一般法优于特别法

【答案】D。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解析:法的效力层次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的效力层次可以概括为:(一)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层次决定于其制定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二)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同一事项,两种法律都有规定的,特别法比一般法优先,优先适用特别法。(三)新法优于旧法。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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