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甲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下列哪一项情形可以不予回避?( )
A.甲是案件当事人
B.甲是当事人的表哥
C.当事人是甲的妻子
D.当事人是甲的同学
答案: 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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