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商行招聘网www.ahnshzp.com将2020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法律知识点:危险驾驶罪
一、危险驾驶罪★★
【关联法条】
《刑法》第133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使,或者违反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一)客观构成要件
1.追逐竞驶
(1)这里的道路不限于公共道路,主要是有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存在即可。在校园内、大型厂矿内的道路上,以及在人行道上追逐竞驶的,仍可成立危险驾驶罪。
追逐竞驶要求以产生抽象的交通危险的方式驾驶,行为的基本方式是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并线、突然并线,或者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
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行驶的,属于追逐竞驶。
(2)追逐竞驶成立本罪要求情节恶劣。在没有其他车辆与行人的荒野道路上追逐竞驶的,不以本罪论处。追逐竞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属于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的情形。
(3)该行为既可能是二人以上基于意思联络,也可能是单个人实施。
2.醉酒驾驶
(1)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如果在荒无人烟的道路上驾驶,根本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则不构成本罪。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不属于危险驾驶。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明知他人即将驾驶机动车,而暗自在其饮料中掺入酒精,驾驶者不知情而驾驶机动车的,对掺入酒精者应以间接正犯论处。
(3)教唆他人醉酒驾驶的,成立教唆犯。
3.超员、超速行驶
(1)本类型的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
(2)该行为仅限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只有严重超员、超速的行为才成立本罪。
(3)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严重超员、超速行驶负有直接责任的,以本罪论处。
【例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强令驾驶员超员、超速行驶的,或者明知驾驶人员超速、超员行驶而放任的,应以本罪论处。
(4)本类型的危险驾驶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4.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
(1)本类型的危险驾驶罪属于具体危险犯。
(2)“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违规运输”,是指违反《危害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且危及公共安全的。
(4)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以本罪论处。
(二)主观构成要件
故意,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违规运输的是危险化学品(不必认识到具体种类),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公共危险的发生。
(三)危险驾驶罪的认定
1.依重罪处罚情形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2.数罪并罚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情况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他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酒后放任其驾车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他人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他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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